2005年度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结束,我县信息中心“精河县电子政务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与应用”与县气象局“精河县单站气象要素预报方法研究”两项科技成果分别被评为二、三等奖。
自治州科学进步奖是由州人民政府设立,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而制定的奖项。奖项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四个等级,特等奖每三年评审一次,一、二、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由自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专门奖励在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公民。获得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的科技成果,还可以由自治州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推荐,申报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据悉,2005年获得此奖励的有共有七个单位,其中州级单位四项,博乐市单位一项,精河县单位二项。
(陈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