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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将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劳动力转移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二是加强用工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不断拓宽转移渠道。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传送和搜集各类用工信息,形成县、乡、村三级就业信息网络,为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创造条件。三是发挥平台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利用“春风行动”、“招聘周活动”为企业和农牧民搭建交流桥梁。四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围绕市场用工需求,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已组织培训6464人次。1—4月,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53人次,实现创收1249.44万元,其中:长期转移2186人,创收320.69万元;季节性转移3867人次,创收92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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