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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组织化程度。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领导机构,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各乡镇场建立常设机构,确定1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二是认真调查查摸底,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各乡镇场村(队)通过深入摸底调查,逐级填报农村劳动力转移统计表,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档案,做到转移一名、登记一名,并定期统计上报。三是加强宣传服务,引导劳务创收。通过各项宣传活动,加强劳动光荣意识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政策宣传,引导富余劳动力主动转移创收。四是开展岗前培训,提高技能素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按需培训,通过举办技能型、提高型等各类培训班,培训6400余人次。五是多方组织转移,积极拓宽转移渠道。推进城乡劳动力转移统筹管理,鼓励农民由从事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扩大富余劳动力输出规模,多途径实现增收。六是健全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外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工就医、子女就学创造良好的条件;协调司法、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保障农民工权益。1-4月精河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53人,累计创收1249.44万元,人均劳务创收169.9元,其中:长期外出劳动力2186人,创收320.69万元;季节性组织外出521人次,创收114.14万元,季节性非组织外出3346人,创收814.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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