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富余女劳动力去山东威海三力服装有限公司就业的的通知
各乡(镇、场)妇联:
为全面落实博州妇发〔2008〕20号文件精神,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女劳动力有序转移,经县妇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村富余女劳动力长期性有组织转移输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按照“先摸底,后培训,再输出”的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富余女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培训一个、转移一个、就业一个”的目标。
二、转移输出形式
㈠ 开展培训,提高素质
1、培训时间:2008年4月20日—4月27日。
2、培训地点: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3、培训内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外出务工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职业技能道德知识》及企业情况介绍。
4、培训对象:农村年龄在18—25岁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明确转移就业意向的汉、蒙族女劳动力,未婚者优先。
5、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由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食宿,并报销往返交通费。
㈡ 组织输出,外出就业
1、输出准备工作:在培训前,由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体检和政审(体检免费),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转移输出。
2、输出地点:山东威海三力服装有限公司。
3、输出时间:2008年4月30日开始,时间至少为一年,可以视需求延长。
4、就业待遇:工资为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四档。免费提供食宿。
5、输出带队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用工单位进行洽谈,派专人带队将参加输出的人员送到用工单位,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
三、有关要求
㈠ 各乡(镇、场)妇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乡(镇、场)妇联组织要认真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动力长期性有组织转移的宣传、摸底、统计工作,并于4月15日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县妇联办公室,确保农村富余女劳动力长期性有组织转移输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㈡ 参加培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疆外输出。要认真把关,力求将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农村女劳动力输送至疆外。
㈢ 参加疆外输出的人员需每人预交交通费300元,达到赴疆外输出时限的退还本人。
有意参加者请与各乡镇场妇联和县妇联联系。
阿合其农场妇联 13779023266
大河沿子镇妇联 13319975545
托里县妇联 13565508809
八家户农场妇联 15009090778
茫丁乡妇联 13999772568
托托乡妇联 13319096307
精河县妇联 5332101 5321345
精河县妇联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