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精河县财政预算部分变更建议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副县长王顺·巴特尔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我县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退耕还林条例》的工作汇报。
会上,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3个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总结了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我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退耕还林条例》情况。
县人大主任桑·吾曲尔在肯定工作的基础上,强调指出:今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依法理财的意识;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监督,重视和加强审计工作;加大整改力度,深入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全力抓好《退耕还林条例》的贯彻实施;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扎实认真的做好各项工作,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县人大副主任赵斌杰、努尔买买提·乌买尔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