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工作经自治区验收取得好成绩
2007年10月18日至19日,自治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组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我县对2007年度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勇、塔依甫在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艾合太尔•色依提,精河县党委副书记敖由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海峰及州县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县2007年度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新建及加固房屋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今年的考核验收工作与往年有所不同,即考核过程均为抽查,抽到哪个乡镇场,一户户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并百分之百对号入座。同时我县的考核成绩即为全州的考核成绩,不在单另考核博乐市、温泉县和州抗震安居办。经过两天的认真详细全面的验收考核,自治区考核组及州领导对我县的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考核验收反馈意见会上,区考核组认为:精河县2007年度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永久性标语到处都是,各族人民群众都知道抗震安居工程这一得民心工程,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抗震安居工程“质量年”中,今年的工程质量很好,已经杜绝了往年存在的各种质量通病。州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真正使广大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区考核组一致认为,经过精河县党委人民政府、各乡镇场及抗震办上上下下共同努力,精河县2007年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考核组认可,同时代表了博州的整体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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