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我县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桑•吾曲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常华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杰、巴汗•托乎达汗、努尔买买提•乌买尔江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王顺•巴特尔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春耕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今年,我县春耕生产还未开始,就提早考虑田间管理各项技术的落实,要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生产技术落实到位,巩固春耕生产取得的成果,自我县大力开展春耕生产工作以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巩固棉花、畜牧、枸杞、瓜果蔬菜、种业五大产业基地建设,确立了在节水灌溉、枸杞、设施农业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的目标,力争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全县春耕生产工作进展顺利,已播种棉花4.12万亩,落实加压滴灌58923亩,栽种枸杞16885亩,落实温室大棚172座,已完成春灌12.5万亩。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精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决定》草案,及《精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传达学习了自治州党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少林同志在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上还对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