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号下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工作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县人大主任桑•吾曲尔、副主任努尔买买提•乌买尔江、副县长张海峰以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受精河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副县长张海峰向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我县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开展情况。
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中,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积极推进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截至目前,全县已设立7个交通安全工作站,成立了97个交通工作组,确定了25个平安畅通县活动示范村队,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中,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上,县人大主任桑•吾曲尔讲到,道路交通安全既关系到人民的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相关部门人员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