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即将举办钓鱼邀请赛
各乡(镇、场)、全县各钓鱼爱好者:
为营造浓厚的奥运氛围,丰富全县各族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普及钓鱼活动,切磋提高钓技,精河县即将举办钓鱼邀请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精河县文体局
承办单位:精河县半月湖垂钓俱乐部
赞助单位:精河县型匠塑钢厂
精河县小刘鱼具观赏鱼店
二、参赛范围:全州钓鱼爱好者。
三、比赛时间:2008年6月 15 日9:00——12:00
四、比赛地点:精河县生态园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各参赛选手 6月13日前到县文体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朱玉贵 15999055557 余刚 13679964650
报名费 100元/人(垂钓所得归参赛选手)。名额有限,望钓友互相转告。
六、奖励情况:设开竿奖、总重量奖和单尾重量奖。开竿奖1名,总重量奖和单尾重量奖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另定。
七、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此次比赛项目为手竿比赛。参赛选手钓具、钓饵一律自备,每人限用一竿一线,竿长在5.4米以内;线组长度不得超过竿长50厘米,鱼钩不得超过2只,严禁使用倒刺钩、连体钩、锚钩;
(二)比赛不准抛投诱饵,不准用活饵,饵料必须挂在钩上,饵团直径不能超过1.5厘米;
(三)比赛时间为3小时,分2场进行(两场钓鱼重量之和为个人总成绩),1.5小时交换一次钓位;
(四)钓位间隔3米,饵料抛向正前方竿长以外水域;
(五)参赛选手一律自钓、自取、自存,独立操作,不准离开钓位遛鱼、抄鱼;
(六)参赛选手应文明垂钓,在赛场要把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离开钓位接听手机,烟头等不准丢入池内;
(七)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讯号为准。开始讯号未发出时,钓竿、饵料均不准下水;结束讯号发出时应立即收竿,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不得自行移动或提出水面,参赛选手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
(八)违规者第一次罚减0.5公斤钓鱼,第二次罚减1公斤,第三次取消比赛资格;
(九)裁判工作要求:第一、比赛由裁判长负责,抽签决定第一场、第二场钓位;第二、计量时不分鱼的种类,同时应让本位和邻位选手看清重量数并签字,方可生效。
八、比赛解释权属县文化体育局。
精河县文化体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