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街道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更加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根据自治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州消防救援工作要点>的通知》(博消安[2023)2号)和精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河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精政发【2022)36号)的文件精神,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制订了《2023年精河县消防救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建议。请贵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3年3月19日下午18:00前将修改意见建议通过政府OA办公系统书面反馈至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意见建议务必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