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定期调度,认真落实“四个结合”举措,进一步强化行业场所管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序。
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精河县公安局充分结合辖区实际,对行业场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工作中,重点掌控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落脚场所,重点清除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等场所“黄赌毒”等丑恶现象,重点整治重点部位、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强化命案防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是加强日常检查与处罚惩戒相结合。针对行业场所容易滋生“黄赌毒”违法犯罪和发生聚众斗殴等案件的特点,县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查、严处涉及场所行业的各类违法犯罪。对于违法违规的个别场所,依照法律规定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清查行动7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3处,停业整顿1家。
三是强化内部监管与自防建设相结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场所的防范水平,要求辖区各娱乐场所强化安全管理,在场所门口、大厅、包厢内的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黄赌毒”、“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等警示标语,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符合要求的场所要按规定配齐保安,仔细检查进入场所人员是否携带管制刀具,注意发现和制止影响治安安全事件,有情况及时报警。
四是强化法律宣传与法治培训相结合。在强化日常检查的同时,利用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自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定期组织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守法意识,切实提高各场所规范、合法经营水平。截至目前,共组织场所从业人员培训3场次。
审核人:王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