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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麦种植农户的一封公开信

日期:2022-06-29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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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农民朋友:

大家好!

2022年小麦收购继续执行“政府引导、市场定价、多元主体收购、生产者补贴、优质优价、优质优补、应急收购”的市场化收购政策。我们郑重承诺:进一步加强全县小麦收购市场监督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小麦收购中的问题,全面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种粮农民朋友的利益。

1.今年的小麦卖给谁?

种粮农民自主选择收购主体,既可销售给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在本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备案的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等,也可销售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经纪人等。

2.小麦收购价格怎么定?

小麦收购价格由市场决定,按照随行就市、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粮农与收购者自主协商确定。收购者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公示小麦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做到标准上墙、价格上墙、样品上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国家小麦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小麦等级依据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水分、色泽、气味等确定。小麦等级仅作为收购价格的参考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相同等级不同品种小麦价格由买卖双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

具体如下:

4.粮食收购者的责任。

粮食收购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二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三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一是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农民朋友、粮食生产者利益。二是粮食收购者应告知或现场公告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三是摆放小麦标准样品,配备和使用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四是具有粮油检验资格的检化验员对交售的小麦进行质量检测。五是公开收购价格和政策,及时兑现粮款,不能“打白条”,不能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六是收购者应当为农户提供清理晾晒等便民服务。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不得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渠道。

5.谁来监督小麦收购?

一是行政监督。收购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备案、建立经营台账;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夏粮收购秩序,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

二是社会监督。售粮者对小麦检斤验质结果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收购者复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投诉。

6.遇到问题怎么咨询、举报?

一是精河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909-5332803,0909-5332120;二是自治州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909-2318661,0909-2318669;三是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咨询电话:0991-2311909,监督举报电话:0991-2355393;四是拨打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全国价格举报热线:12315。登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方网站“领导信箱”“投诉咨询”栏目进行业务咨询、投诉举报。

7.小麦收购过程中,为保护农民利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小麦应急收购预案,当市场价格低于应急收购价格时,将报请上级启动托底收购,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应急收购价格冬小麦(三等)2.32元/公斤、春小麦(三等)2.17元/公斤,相邻等级差0.04元/公斤。二是所有粮食收购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三是粮食收购者应告知或现场公告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让农民朋友卖“明白粮”。四是通过预约收购、上门收购、增设收购网点、延长收购时间、增加收粮机械等,加快收购进度,优化服务措施,方便农民售粮,防止出现“过夜粮”“排长队”。五是粮食经纪人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经纪人经营服务规范(试行)》要求,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缺斤少两、强买强卖、拖欠粮款、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8.2022年小麦应急收购政策与2021年是否有变化?

2022年小麦应急收购政策与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保持一致。主要政策内容:一是执行区域是各地(州、市)以及兵团各师(市),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至8月31日。二是小麦应急收购价为冬小麦(三等)2.32元/公斤、春小麦(三等)2.17元/公斤,相邻等级差0.04元/公斤。三是2022年应急收购小麦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三等以下小麦实行市场化购销。

审核人:赵广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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