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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鸿雁并放归大自然

日期:2021-01-03 20:02

来源:杞都精河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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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下午,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精河森林派出所将一只救助康复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鸿雁,在精河县生态园人工湖放归大自然。

“经过悉心照料,这只鸿雁身体状况有了明显好转,而且精神状态较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考虑到生态园人工湖比较符合鸿雁的生活习性,于是我们决定在这将其放归自然。后期我们还会不定期来查看这只鸿雁的生长情况。”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精河森林派出所民警张天辰说。

2020年12月31日,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精河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八家户农场农十六队农田里发现一只灰色大鸟趴着不动,看上去很虚弱,像是野生动物,便报警进行救助。

博州公安局森林分局精河森林派出所民警张天辰介绍说:“接警后,我们迅速到达现场。经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鸿雁。在仔细检查后,发现没有伤痕。我们判断可能是因为长时间没有进食,体力不支,导致无法飞行,便带回派出所投喂水和食物。”

近年来,随着精河县生态环境持续恢复,县生态园人工湖每年冬天都会迎来天鹅、绿头鸭、麻鸭等野生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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