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政策兜底效应。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实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等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人社、乡村振兴、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充分利用贫困人口数据信息,持续动态清零,推动社会保险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领取待遇11067人,已完成认证10643人,认证率96.2%;企业职工养老领取待遇8905人,已完成认证6878人,认证率77.2%;机关事业养老领取待遇2724人,已完成认证2709人,认证率99.4%。
二是紧盯基金管理环节。积极推进数据稽核、数据认证、数据参保、数据扶贫等工作,提高社保经办窗口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挖掘数据潜力,提升数据管理综合效益;强化基金收支运行管理,针对目前各级经办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和廉政风险点,持续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统一经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保经办一体化,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疆内通办”落实落地;提高社会保险政务服务水平,从为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出发,聚焦企业参保登记,进一步优化审批审核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
四是强化社保经办服务。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数字化转型进程,抓好人员培训力度,树立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基层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新疆智慧人社APP应用率、知晓率,打通做实社保服务便民“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业务培训2班次,覆盖7个乡镇场2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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