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精河县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效利用抽查、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监管工作进一步发展,全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展现执法温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统筹协调重落实。制定并下发《精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学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合力推进”工作机制;下发《精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对联合抽查程序、抽查结果公示、抽查信息共享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部门联合监管纵深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召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1次,共制定部门联合年度抽查计划31批次。
二是打牢基础严执行。逐步完善各级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制定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对象抽取、检查人员选派、检查结果公示”等各项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全县20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完善并更新“一单两库一细则”基础数据。
三是加强监管重运用。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4批次,抽查市场主体345户,参与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各执法单位开展部门内部执法检查14批次,抽查市场主体337户,参与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并在县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100%公示。其中正常户651户,非正常户31户,对于非正常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处罚,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形成“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部门联合惩戒”的良好氛围。
审核: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