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精河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助企、司法惠民”,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笃行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以司法行政力量助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
近日,精河镇幸福社区同为单元楼上下邻居的居民娜某、李某,因娜某新房装修施工期间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到李某家人正常休息而产生矛盾纠纷。社区经过多次调解无法让双方和解,驻幸福社区的县司法局干部肖大均了解情况后,将双方请到调解室,帮助双方分析梳理问题的症结,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入手,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矛盾纠纷得到了解决。

居民李某说:“通过工作人调解,不但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还让我们我们学习到了法律知识,非常感谢他们。”
精河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打造“红枸杞调解室”“老吐调解室”等一批在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特色调解室。目前,全县7个乡镇(场)建立调解室21个,不断加强社区和村队调解能力,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社区和村队、扎根基层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肖大均说:“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我们用心、用情、用力去进行调解,宣传分析法律规定,以案说法,这样让双方当事人既能解决纠纷,又能提高法律意识。”
精河县司法局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民声建言、知群众喜忧,发挥“援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着力做到把问题发现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用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近日,精河县司法局干部李春风带着律师来到八家户农场范某家中,了解赔偿事宜。范某在务工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受伤严重,瘫痪在床。事故发生后,范某家属多次与肇事者协调,但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了解到有法律援助政策后,范某就来到精河县司法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得知其来意后,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当天即作出给予范某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该案。最终在县司法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个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为范某争取到了赔偿金。
李春风说:“我们了解情况后,为当事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其进行上门服务,最终范某获赔150多万元。目前,我们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上门服务案件8件,同时联合妇联、残联、总工会制定‘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努力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精河县司法局相继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 送服务 促发展”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在权益维护、生产经营、企业发展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

近日,在精河县联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县司法局和律师正在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着重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的合同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讲解,并现场解答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提出的用工、工伤、合同、保险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公司经理孙乃梁说:“县司法局经常带着律师团队到企业为我们宣传法律法规,帮助解决企业在权益维护、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为我们的科学决策和依法经营当参谋、出主意、做体检。”
近年来,精河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始终把群众期盼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风向标”,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试金石”,把“解分止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生命线”,持续提升“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品牌,努力绘就多元共治的同心圆。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永胜说:“今年以来,我们共排查矛盾纠纷1043起,成功调解1037起,成功率99%,涉及群众4172人,涉及金额1889.3万元;开展普法宣传4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8000余份。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老中青相结合,打造全科型、专家型调解队伍,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核: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