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注册

登录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动态>>正文

精河县司法局:以优质法律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4-06-26 11:26

来源:精河零距离2

点击量:

分享:

今年以来,精河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助企、司法惠民”,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笃行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以司法行政力量助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

近日,精河镇幸福社区同为单元楼上下邻居的居民娜某、李某,因娜某新房装修施工期间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到李某家人正常休息而产生矛盾纠纷。社区经过多次调解无法让双方和解,驻幸福社区的县司法局干部肖大均了解情况后,将双方请到调解室,帮助双方分析梳理问题的症结,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入手,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矛盾纠纷得到了解决。

居民李某说:“通过工作人调解,不但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还让我们我们学习到了法律知识,非常感谢他们。”

精河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打造“红枸杞调解室”“老吐调解室”等一批在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特色调解室。目前,全县7个乡镇(场)建立调解室21个,不断加强社区和村队调解能力,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社区和村队、扎根基层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肖大均说:“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我们用心、用情、用力去进行调解,宣传分析法律规定,以案说法,这样让双方当事人既能解决纠纷,又能提高法律意识。”

精河县司法局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民声建言、知群众喜忧,发挥“援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着力做到把问题发现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用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近日,精河县司法局干部李春风带着律师来到八家户农场范某家中,了解赔偿事宜。范某在务工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受伤严重,瘫痪在床。事故发生后,范某家属多次与肇事者协调,但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了解到有法律援助政策后,范某就来到精河县司法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得知其来意后,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当天即作出给予范某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该案。最终在县司法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个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为范某争取到了赔偿金。

李春风说:“我们了解情况后,为当事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其进行上门服务,最终范某获赔150多万元。目前,我们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上门服务案件8件,同时联合妇联、残联、总工会制定‘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努力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精河县司法局相继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 送服务 促发展”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在权益维护、生产经营、企业发展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

近日,在精河县联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县司法局和律师正在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着重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的合同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讲解,并现场解答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提出的用工、工伤、合同、保险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公司经理孙乃梁说:“县司法局经常带着律师团队到企业为我们宣传法律法规,帮助解决企业在权益维护、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为我们的科学决策和依法经营当参谋、出主意、做体检。”

近年来,精河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始终把群众期盼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风向标”,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试金石”,把“解分止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生命线”,持续提升“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品牌,努力绘就多元共治的同心圆。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永胜说:“今年以来,我们共排查矛盾纠纷1043起,成功调解1037起,成功率99%,涉及群众4172人,涉及金额1889.3万元;开展普法宣传4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8000余份。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老中青相结合,打造全科型、专家型调解队伍,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核:李美玉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