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河县公安局永集湖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一只野生保护动物—黄喉蜂虎鸟。
8月30日,家住托里镇克孜勒加尔村的一位群众报警称:其在农田干活时,发现天空有一群鸟飞过,有一只落单的“小鸟”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疑似受伤。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同时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辨认,这只“小鸟”是新疆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喉蜂虎鸟。“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鸟左侧翅膀受伤,判断因身体虚弱,导致体力不支从而掉队落单。我们将黄喉蜂虎鸟移交县林业部门进一步救治,待条件适宜放归自然。”精河县公安局永集湖派出所副所长高乃说。

黄喉蜂虎鸟有“蜂虎”之称,
是因为它以蜂类、飞蝗、蜻蜓等飞虫为食。
黄喉蜂虎鸟喜群居,属于候鸟,
四月底来新疆,九月底迁走,
多在绿洲旁的沙地筑巢,是新疆二级保护物种。
作为在中国仅见于新疆的稀有鸟类,
黄喉蜂虎鸟在精河县大量出现,
说明咱们精河县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动物小档案
黄喉蜂虎(学名:Merops apiaster)属中型鸟类,体长23-30厘米。喉黄色,其下有一窄的黑色胸带;胸带以下的整个下体蓝绿色。前额蓝白色,具一宽的黑色贯眼纹,头顶至后颈暗栗色,尾蓝绿色,中央尾羽延长,明显突出于其他尾羽。翅上具淡栗色斑。嘴黑色,细长而尖,微向下弯曲,以各种昆虫为食。捕食多在空中,边飞翔边捕食。食物主要是昆虫,尤其爱吃黄蜂类。栖于山脚和开阔平原地区有树木生长的悬岩、陡坡及河谷地带。黄喉蜂虎是夏候鸟,喜群飞。春季于4月迁来,秋季于9-10月迁走。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时切勿自行处理,应及时报告地方林业、公安等部门,更不得非法猎捕、杀害、食用和自行圈养野生动物,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
审核: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