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受访单位供图
10月29日,精河县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成功执结了一起代牧合同纠纷案。
2023年4月,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某村村民赵某和阿某签订了代牧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阿某疏忽导致赵某的9头牛走失,根据价格估算损失共7.1万元。今年3月,赵某将阿某诉至精河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庭审期间,阿某表示愿意支付7.1万元赔偿款。法院审理后,阿某向赵某支付1.2万元,约定剩余金额尽快支付。判决生效后,赵某多次找阿某要赔偿款,遭到阿某拒绝。
9月中旬,赵某向精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在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前往阿某家中组织调解。
“我现在一头牛都卖不出去,实在是没办法。”阿某对执行法官说。执行法官了解到,阿某养殖的牛一直没出售,无法按时履行案款。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赵某同意以阿某养殖的8头牛折抵剩余案款,该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