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4年1至10月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安委会主任库尔曼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汪祖程,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萍,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张兴凯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才·达拉主持会议。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精河县2024年1至10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平稳向好态势。但一些地方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行业监管失察漏管、企业主体责任弱化等问题。年底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站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组织本单位、行业内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坚决贯彻“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责任都明确到乡镇场、部门、企业、社区村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时,确保精河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有序。要进一步突出城镇燃气整治、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严防死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审核: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