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精河县与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杨思全主持签约仪式并致辞。精河县委书记伏耀龙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签约仪式上,杨思全介绍了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的基本情况,伏耀龙介绍了精河县的地理区位、资源优势以及近年来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随后,双方代表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杨思全表示,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作为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国家队,有责任、有义务与地方政府紧密合作,共同提升灾害防治能力。研究院将充分发挥自身在科研、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与精河县携手共进,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灾害防治模式和方法,助力精河县提升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伏耀龙表示,此次合作不仅体现了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科技为民、防治结合”的责任担当,更为精河县统筹发展和安全注入了强劲动能。精河县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用最大的诚意、最优的服务、最强的保障,全面落实协议各项内容,把精河县打造成为灾害防治技术成果应用示范区、应急产业发展的新高地,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国家应急管理现代化贡献更大的力量。

据了解,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是我国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核心科研机构,长期致力于自然灾害成因机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与防治策略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我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此次与精河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在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也是新疆首个县级地方政府与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为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相关领导,精河县领导亚尔买买提·马木提,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审核人:王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