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俊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巴生加甫,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亚森江·肉孜、多力肯·拜山巴依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通过了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议程。县人才服务中心作人事安排说明,听取了任免提请议案、补选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以及《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的补选人员名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巴生加甫现场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补选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材料;2026年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入库清单;县人民政府关于精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精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精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精河县“十四五”规划实施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精河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新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军,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卡哈尔曼·泰来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红燕,县政府相关局、部、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部分委员列席会议。
审核:王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