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精河县政府网站建设应用实际,7月21日下午,精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对自治州转发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会议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上,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对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日常工作展开讨论。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考核指标,并积极与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做好对接沟通,不懂就问,并认真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评,对照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全县在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审核: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