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非正常户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人身份证号 |
经营地址 |
1 |
91652722MA776JPD6W |
精河县独艺装饰有限公司 |
路峰 |
652722********1313 |
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友谊北路西侧(纯棉时代三楼门面店) |
2 |
91652722MA781BRT1F |
精河县裕辰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耿金春 |
410621********3516 |
新疆博州精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102 |
3 |
91652722MABPN8111R |
精河县托利供销合作社 |
马金生 |
652722********0516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里镇托里路杞香社区131-1号 |
审核:张新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