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7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纳税人 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92652722MA78PN7F3T |
精河县食客香快餐店 |
于伟岗 |
622826********3133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新都汇商业楼1-3号商铺 |
2 |
652722********151601 |
精河县八十三团金勇珠宝店 |
杨金勇 |
652722********1516 |
新疆博州精河县八十三团老市场改造二楼 |
3 |
916527225762256089 |
精河县新跨越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徐喜玲 |
652722********0742 |
精河县城镇兵站东侧 |
审核:张新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