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个人的推荐要求,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精河县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拟推荐集体:精河县第一小学
拟推荐个人:依克巴尔·阿哈提,男,维吾尔族,群众,1992年6月出生,现为精河县公安局警务人员。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实名向精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精河县委统战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909-5332575
电子邮箱:1534638314@qq.com
邮寄地址:精河县城镇伊犁路7号
精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