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8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 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91652722MA776MA45C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顺捷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锦福分公司 |
黄振杰 |
652722********1017 |
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锦福小区45号楼2号 |
2 |
91652722MA78XWFU5P |
精河县娜傅度起贸易有限公司 |
熊丽娜 |
420703********8529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东城风景小区智慧物流电商产业园B区2-2310 |
3 |
91652722MABYUX9Q1F |
新疆旺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李楷俊 |
412724********2174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里镇先锋小区1号楼1-6号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