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2024年5月15日至6月4日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为期15天的常规巡察,2024年9月3日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方位看齐对标,全环节细照笃行。
一是坚持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县财政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明确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针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具体整改事项层层分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
二是坚持严督实导、扎实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将跟踪督办贯穿始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策、限时改进、定期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自觉加压,全面整改,重点关注制度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国企改革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强力压茬加以推进,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把靶向施治与举一反三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财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围绕加强班子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基层党建、防范廉政风险等,制定和完善《中共精河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精河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推进财政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㈠反馈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的主动性还不够高,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和广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集中学习的首要任务,每周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确保入脑入心。二是邀请州党校专业讲师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对党员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材料进行逐级审核。
问题2: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所缺失,未按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的要求。三是组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性、警觉性。
问题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学习内容不够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规定,修定完善《精河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补充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列入学习内容,做到应学尽学。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已按时报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问题4:审读把关机制落实不够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规范有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修订完善《中共精河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对局机关宣传文化阵地开展自查,及时更换有破损的宣传版面,结合当前主流媒体的宣传内容更新宣传内容。三是把好宣传文化产品审读关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的审读制度和编写分离审核制度,对宣传文化产品的审读程序进一步规范,切实形成加强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的整体工作合力。
问题5: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够扎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有力,载体不够丰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精河县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部署,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列入干部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干部职工每周集中学习,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规章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中,助力创建文明单位,深化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㈡反馈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不强,示范创建工作不扎实。
问题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理解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议程。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研讨。
问题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各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的意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抓好示范创建工作。
㈢反馈问题: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广,履职尽责有差距。
问题8: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精河县财政局“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二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将《关于印发<精河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财预〔2019〕6号)文件废止。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已对县域内代理记账公司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各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代理记账服务。
问题9: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研究起草《精河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执行。二是制定《精河县国资委关于全面深化县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印发执行。三是与各监管企业签订《精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2024年试点在县城投、供热、供水、西海物流等企业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四是全面摸清16家国有企业未成立董事会的情况,召开精河县国资委国有企业股东会,对符合条件成立董事会的企业,由企业拟选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名单,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委批复后执行。
问题10: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精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精政发规〔2024〕1号)、《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财字〔2024〕5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国资监管职责,切实学深悟透。二是加强国资日常监管力度,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财会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财监〔2024〕2号)文件精神,开展财政监督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限期整改,并予以政务公开。三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每年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线下线上的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各部门单位国资管理能力水平。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精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财资〔2024〕12号),对全县各预算单位资产开展盘点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的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各类资产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问题11: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政府采购工作。二是运用电子卖场价格监测平台,安排专人定期对供应商上架商品进行巡检,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三是不定期开展网上商超的价格抽查、市场调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宣传力度,通过线下、线上方式,不定期对政府采购单位、供应商、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评审专家等开展相关培训。
㈣反馈问题: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还有不足,预算支出管控不够严格。
问题12:会计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2024年度精河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财会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优化监管方式,纠正会计违法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是着力做好财政监督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明确财会监督整改标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材料严格把关,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和规则实施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手续,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避免类似情况产生。
问题13:履行专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职能不够积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精河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财会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县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与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动,及时掌握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聚焦重点问题,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三是充分运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结合预算执行监督和转移支付预警模块,实时监督专项资金动态,杜绝专项资金挤占挪用。四是加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财政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抽查检查、电话抽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切实督促各主管部门及时足额规范发放惠民惠农补贴。
问题14:公务车辆管理不够严格,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局机关所有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及时张贴,对专职司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标识张贴牢固、位置醒目、清晰可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㈤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还有待加强。
问题15:党风廉政建设实效性还不够突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党规。二是局党组2024年已对3名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改正。三是围绕管财、管事、管人等权力运行,开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四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压实廉政谈话责任,规范谈话工作,2024年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已开展廉政谈话2次。
问题16: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学习精河县纪委《关于印发<精河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纪发〔2024〕3号)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是研究制定《精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围绕精河县纪委监委确定的4个聚焦20项重点任务,结合财政实际,及时排查财政职责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后及时上报。2024年累计上报问题线索16条。三是分管领导不定期向党组汇报集中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确保财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走实走深。
问题17: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及《精河县中层干部的任免管理办法》。二是按照《精河县中层干部的任免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程序选任、任用单位中层干部,中层干部选拔任命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开展民主推荐、测评、谈话,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形成考察结果报组织部审批。
问题18: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提高党建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发展程序,围绕发展党员的5个环节25个步骤,明确发展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材料审核工作,确定专人及时对发展党员中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党员材料。四是抓实培养教育工作。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安排2名培养联系人,时刻关注、时常提醒、实时提升,确保培养对象的质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将继续把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巡察工作政治监督、靶向治理、促进发展作用,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在责任落实、跟踪问效、完善机制上持续发力,不折不扣抓好全面整改落实。
㈠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坚决杜绝前紧后松、“过关”心态,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见真章、出实效。
㈡深化标本兼治,对表对标深化巡察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抓、跟进督、深入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再提升、再完善,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巩固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回潮”。
㈢强化系统施治,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系统思维,深化成果运用,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同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转化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精河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信箱:833300
通讯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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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