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各领域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精河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精准,“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乡镇违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套取资金,村集体违规举债,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提供信贷担保、垫资、出租土地等问题;资产清查漏报瞒报、信息失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㈡高标准农田等涉农项目建设中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规分包,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迟拨滞拨建设资金,拖欠工程款,超范围、超进度支出项目资金,规划设计不规范、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监理走过场、竣工验收走形式、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㈢加强和规范农用地方面。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给集体使用、国家所有由集体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承包期限不合规,承包价格不合理,低价承包高价转包、招商引资“零租金”、超低价一次性缴费开发,使用经营程序不规范、合同面积与使用面积不一致,以及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土地等问题。在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签订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低价承包、接受赠予、转包买卖、套用他人名义违规经营等违纪违法行为。
㈣涉农领域项目招标、串通投标、评审专家受贿索贿、暗中操纵等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态度恶劣等问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靠标吃标”、设租寻租、监守自盗等腐败问题。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精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0909-5333722(周一至周五10:00—13:50,15:30—19:30)
举报邮箱:863402158@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精河县交通路4号(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楼)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特此公告
中共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