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有助于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儿童未来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截至2026年5月15日,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的4所托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案托位数 |
负责人 |
1 |
精河县抱抱熊幼儿托管中心 |
精河县锦园小区90号楼203商铺 |
45 |
李黎红 |
2 |
精河县康贝斯幼儿托管中心 |
精河县城镇和平东路南侧东方银座商住楼1-5室、1-6室 |
40 |
崔慧芳 |
3 |
博州第二托育中心 |
精河县城镇放西路育才幼儿园 |
150 |
暂未运营 |
4 |
精河县第三幼儿园 |
精河县第三幼儿园 |
150 |
项目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