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年报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认真编制本乡镇(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将贯彻落实《2020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博州政办发〔2020〕15号)的主要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二、报送时间节点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于1月25日前报送。
三、有关工作要求次报告完成情况将作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前将年度工作报告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纸质版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县党政综合楼后楼105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共账号,并及时上传至县政府网站。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