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东杜斯泰铁铜多金属矿选矿厂生产线改扩建及新建民爆物品使用库及生活区建设项目 |
精河县城南侧 |
新疆盛泰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新建民爆物品使用库及生活区,面积共计8655.69m2。2.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二、运行期污染物防治:1.营期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产生的包装废物和过期变质的民爆炸药,临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委托厂家定期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交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维修机械产生的废机油严格按照危废规范进行暂存,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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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