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9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瑞祥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有机肥项目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工业园区开源大道14-4号厂房 |
精河瑞祥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
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新建一条年产50万t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年产生物有机肥50万t。 2.项目总投资5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5万元。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2.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二、运行期:1.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等粉尘要求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要求采用封闭、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生物肥发酵池采用封闭收集+生物滤池净化等措施,废气达到有效净化。 2.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安装时设置减震基座,达到减震、降噪的效果。 3.运营期生活废水排污园区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定期交由废品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少量的废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线重新加工为产品不外排。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固废,按规范建立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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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