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托托镇卫生院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精河县托托镇 |
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新建一座建筑面积3250m²综合楼一座,新建建筑面积400m²食堂及多功能厅一座,新建配套设施用房220m²,新建大门及发热门诊120m²。项目占地面积13182.03m2 . 2.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18.33%。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各类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施工期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运输土方的车辆应采取密闭式运输方式,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运行期污染防治:1.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生物滤池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和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2.运行期医疗废水通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预消毒+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要求排放限值后,排入托托镇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达标后排入托托镇污水管网运行期产生的医疗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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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