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金何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新疆金天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院内 |
精河县金何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沛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主要生产液体复合微生物肥料制造,预计年产量为20000 吨。 2.项目总投资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98%。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期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的清洁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运行期污染物防治:1.破碎间产生的恶臭采用集气罩收集于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肥料浸泡、发酵过程采用封闭式管理及微生物除臭措施加大厂区绿化,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2.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作为原料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过程原料浸泡后的水作为原液进入发酵池进行发酵,不外排。3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环卫站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浸泡废渣、沉淀滤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由附近农户每日拉走用作农田堆肥,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等危险固废,按规范建立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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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