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精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P2023-18宗地总面积:192平方米宗地坐落:精河县茫丁乡
年限:50年容积率:=1.62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公园与绿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园与绿地 192平方米
投资强度:保证金:2.56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2.56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5日00时0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4日00时00分
宗地编号:GP2023-21宗地总面积:33353.85平方米宗地坐落:精河县观澜豪庭南侧
年限:40年容积率:1≤ 并且 ≤1.5建筑密度(%):30≤
绿化率(%):20≤建筑限高(米):≤17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33353.85平方米
投资强度:保证金:883.8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1767.76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5日00时00分挂牌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4日0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8月26日至2023年09月22日到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8月26日 至2023年09月22日到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9月22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23-18号地块:2023年09月15日00时00分 至2023年09月24日00时00分。
GP2023-21号地块:2023年09月15日00时00分 至2023年09月24日0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2号
联系人:王泽玉
联系电话:5322410
开户单位: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审核人:王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