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临时用地申请》已收悉。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就临时用地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4宗65.66亩(43771㎡)土地作为临时用地,供你公司作为茫丁乡黑山头1号凝灰岩矿进矿道路、堆场及生活区临时使用,使用期限为24个月,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止。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如遇规划建设需要,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三、临时用地到期后必须按照《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建筑用凝灰岩矿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拟定的方案恢复土地原状。使用期满后仍要继续使用的,须及时重新办理延期手续。
此复。
2023年10月12日
审核人:陈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