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尾渣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5-09-02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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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受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尾渣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尾渣库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尾渣库占地面积约610亩,总库容422万m3,有效库容420万m3,及库区排洪系统、防渗系统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建富  联系电话:13762113091

联系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彤 联系电话:18119251275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5号办公楼6-11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电子邮箱:372951844@qq.com或联系电话:18119251275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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