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精河县中济储能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山东中济精河县5万千瓦/2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拟长期使用精河县林地1.94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林地权利人享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中济精河县5万千瓦/2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
二、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中济精河县5万千瓦/2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博州发改备〔2024〕4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精河县中济储能有限公司
四、被使用林地单位: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五、使用林地用途:生活区、储能区、道路、升压站
六、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情况:
山东中济精河县5万千瓦/2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拟永久性使用精河县林地面积1.9490公顷,具体位于精河县托里镇直属14林班10小班,共计1个乡(镇)1个村(直属)1个林班1个小班的部分林地,林地结构如下:
⑴按使用林地性质统计,全部为永久性使用林地;
⑵按地类统计,全部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⑶按林地权属统计,全部为国有林地,林地经营管理单位为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⑷按林地保护等级统计,全部为Ⅱ级保护林地;
⑸按森林类别统计,全部为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
⑹按起源统计,全部为天然林;
⑺按使用林地类型统计,全部为防护林林地;
⑻按林种统计,全部为防风固沙林;
⑼按龄组统计,全部为其他;
⑽按优势树种统计,全部为梭梭。
⑾按林木资源统计,项目区内不涉及采伐乔木。
七、拟占用林地期限:该项目拟使用林地1.9490公顷,使用期限为长期。
八、拟占用林地选址:
山东中济精河县5万千瓦/2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选址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我单位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向我单位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根据该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联系单位: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1377902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