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5年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自治区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开展数字便民利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5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5〕35号)等要求,现将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数字化发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㈠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第二季度,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24条,同步完成错敏词修改及开普云监测报告整改。信息发布和采用情况较好的单位有:托托镇、阿合其农场、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文体广旅局、司法局等。部分单位如茫丁乡、八家户农场、气象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等发布数量未达标。部分栏目仍有滞后,需加大更新发布力度。
2.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全县11个报备政务新媒体均按时更新,运行稳定,未出现内容错误或敏感信息问题。
3.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情况。第二季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2件已按期回复,回复效率较第一季度提升,但仍需优化流程。
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推进2025年抽查计划,完成7批次部门联合抽查和25批次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但部分单位如:县消防救援大队未公开抽查细则;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未及时修改公开市场主体名录库;应急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未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卫健委、水利局、烟草专卖局未公示抽查计划。
㈡数字化发展工作情况
1.参加会议培训情况。第二季度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数字化培训8场次(包括国家数据大讲堂、“人工智能操作培训”“数据要素×大赛培训”等),参会人数320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数据资源管理、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效果显著。
2.信息化项目初审报送情况。初审报送信息化项目21个,提出整改意见10余项,其中县政府网站迁移、县人民医院、教育局、气象局、水利局等项目通过州级会审。
3.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情况。精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1181件,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930项,网办率达91.01%。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质检发现错误事项105项,其中林草局45项、发展和改革委22项(合计占比63%),文旅局9项,气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各4项,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各2项,公安局等7部门各1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4.“12345”便民服务热线开展情况。第二季度各乡镇场从按时办结率看,所有乡镇场完成率均为100%;精河镇满意率为99.84%,其余均达100%。各县直部门从统计结果看,按时办结率均达10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意率为99.73%,其余均达100%。
5.数据要素×大赛参赛情况。组织8个“数据要素×”大赛参赛项目申报,参与州数发局项目调研,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进程。
6.网络安全开展情况。完成县委网信办第一季度网络安全联合检查整改,保障重要节点网络安全值班,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专线IPV6升级改造。
二、存在问题
㈠政务公开方面
一是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错敏信息频发。反映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和业务能力不足,损害政府公信力。
二是信息发布不均衡。各乡镇(场)、部门间发布数量和质量差异大。部分单位相关栏目更新滞后,体现工作主动性不足。
三是“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不全。个别执法单位未公示抽查计划、名录库等,影响工作规范性和公信力。
㈡数字化发展方面
一是数据资源管理不规范。部门间缺乏统一标准,数据归集质量参差不齐(如准确性不足),影响数据共享和应用效率。协调机制不顺畅,责任分工不明确。
二是信息化项目规划不足。部分单位项目申报缺乏前期论证,未严格执行《自治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存在“未批先建”风险。
三是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在数据要素应用、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主动学习与前瞻性布局不足。
三、工作要求
㈠强化信息审核责任。各单位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责任,杜绝错敏信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准确权威。
㈡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信息发布未达标单位须分析原因,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确保栏目及时更新。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快速响应机制,缩短办理时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全面自查,补齐公示内容,提高规范性和公信力。
㈢优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完善部门间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确保数据质量。深化信息化项目初审,全面评估技术、规划、预算等要素。加强政务服务宣传,提升稿件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