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建成投入以来,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排放要求?现在的运营状况怎样?这几年发挥了哪些效益?”这是精河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近日在县城中水库现场监督检查时询问县住建局中水库负责人的场景。
近期,为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主动靠前,坚决扛起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迅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用钉钉子精神推动上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精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县纪委监委与县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沟通对接,除安排对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外,还与县生态环境部门对近期集中排查的各类环保问题共同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将责任层层传导下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回头看”有序推进。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工作职责,下发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突出“监督的再监督”,组织各乡镇场(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上一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15次,走访部门单位24个,发现问题5个(均整改落实)。同时及时跟进监督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的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履行环保责任的主动性,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学习《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指定相关纪检监察室受理县环境保护执法大队移送的职务违法案件。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影响案件办理和回复进度的,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督促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
据悉,上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给该县反馈整改问题12项,该县通过县级领导分项推动、部门责任人落实、专班严督、强化问责等措施,已于2020年圆满完成整改任务。目前,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党委的工作要求,会同县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了上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项整改问题的“回头看”,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6起环保信访案件进行了回访,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没有出现问题反弹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压实政治责任,加大对环保领域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的信号,为守护好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精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陈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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