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责任清单》,全力推进精河县国家级卫生城市复验工作,坚持把精河县国家卫生城市复验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局党组站在贯彻《三个制度》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出发点,从环境空气、改善水环境质量、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环境执法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推动创卫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完工,全面实现统一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县的目标已完成。二是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加强对薄弱村队的管网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截至目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及以上。
狠抓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制定下发《精河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开展沙尘和污染天预报,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1月1日—5月15日,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132天,优良天数94天,轻度污染天数24天,中度污染天数11天,重度污染天数1天,严重污染天数2天。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分别控制在88ug/m³(标准值70ug/m³)、43ug/m³(标准值35ug/m³),优良率为71.2%。同比2022年度提高11.7%。
1.加强烟尘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安阜热源站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对全县供热管网进行整合提标改造。二是推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积极推进煤改电项目,精河县城及城镇集中供热煤改电改造项目已建成投产3个。在建煤改电项目2个。
2.实施城市扬尘治理。一是严格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行业指导和宣传,要求各项目工地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要求开工前在施工车辆进出口铺设防尘沙石料,并告知没有施工防尘处理措施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全县51家在建工地均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护措施。二是推进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结合春季风沙扬尘天气特点,提前介入,对洒水车等抑尘车辆进行保养维护,优化清扫保洁工艺,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切实提高城镇道路保洁质量效率。三是强化城市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密闭运输,严查随意撒漏等违规行为。未发生扬尘情况,也无道路扬尘风险,暂不需要开展治理工作。
3.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治理淘汰老旧机动车。我县于2020年底前已全面完成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等黄标车清理。全面落实汽油车、柴油车国VI新车准入标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截至目前,新车准入机动车37672辆,其中汽车26900辆、摩托车10619辆、农用运输车40辆、挂车113辆。二是严格机动车检测。对辖区内拥有机动车检测资质的“金桥检测站”已规范化联网,排放检验信息已实现联网核查。
狠抓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严格落实“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目标。
狠抓环境执法工作。累计开展现场执法巡查83次,联合执法6次,跨地州联合执法1次,发现问题18起,执法查处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正在办理2起),责令整改6起,共罚款6.1万元。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