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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宣传客运价格政策法规

日期:2024-02-02

来源: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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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收费,增加客运服务收费及客运票价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莲红对精河县隆昌通达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安旅客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精河分公司进行走访并下达价格行为提醒书。

孙莲红同志向运营公司负责人详细解读价格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车主需严格执行政府票价运行政策,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公示,出租车严格打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监管和群众监督。春运期间禁止提价,严禁另行收取其它费用,严禁强制服务、欺客宰客、漫天要价、中途甩客以及收费不给票据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有效加强客运企业对政策了解情况,并对价格法律法规进一步了解,提高各营运车主法律意识,保障了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消费环境。

审核人:叶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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