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直各执收部门、各乡镇收费单位及县各行业协会: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16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424号)精神,并结合精河县实际,现将开展2023年度精河县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今年收费数据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请精河县各执收单位所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它学会、研究会,重要的涉企、涉农、涉民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经营服务性单位(包括中介服务和社会服务机构),全部执收单位登录“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对本单位收费数据公示公告,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1648号)要求,统一采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xjsfgl.xjdrc.gov.cn/,每个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和往年一样、/drc),在收费单位自服务系统内填报提交本单位的2023年度《年度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附件2、3)及票据信息。收费数据统计报表要求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如发现弄虚作假,谎报数据或不按时办理收费数据统计工作的,一经发现我委将取消收费系统信息公示公告资格,并移交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二、请各收费单位完成登录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填报数据的同时按《精河县执收单位2023年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附件1)时间安排规定的顺序及时报送《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附件2、3),行政事业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2023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写清收费金额同比2022年变动原因分析、执行收费文件及相关政策减免或新增情况)。以上材料及相关表格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分管领导签字)报送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办。
全县收费数据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工作起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29日。
材料及表格报送地址: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办(精河县新党校综合楼主楼二楼)
联系人:娜孜依拉
联系电话:0909-5334402,13779010175
附件:
1、精河县执收单位2023年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
2、年度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
审核人:叶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