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调动精河县农调户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承担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的21户农调户发放2024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户误工补贴8400元。
通过发放此次农产品成本调查误工补贴不仅提高了调查数据的可靠性与实效性,还确保了农产品成本调查户专项补助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下一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持续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基础数据的记录指导、整理上报和分析工作,为国家“三农”决策提供可靠、真实数据支撑。
审核人:叶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