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调动精河县农调户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积极性,近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农调户误工补贴发放标准,对承担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的29户农调户发放2025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户误工补贴14400元。
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对掌握农户农业生产动态、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农调户们长期以来认真记录各项数据,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开展付出了辛勤劳动。发放误工补贴,不仅是对农调户劳动的尊重和补偿,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继续做好成本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
下一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农调户记录数据的实效性和真实性,为农业政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
审核人:赵广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