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河县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筑牢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按照《精河县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自7月份以来精河县农机中心、精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精河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排查了各乡镇场农机服务组织、农村道路、田间地头。

无证、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违法搭载人员,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农机重大事故隐患。农对作业机械深入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行动。

一是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排查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多措并举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重大农机隐患判定标准贯宣教育,切实保障全县农机生产安全稳定。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农机安全检查组现场检查拖拉机籽瓜收获机械等农业机械,对农机操作安全、反光标识张贴、防护装置安装等安全措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张贴安全操作提示并督促农户履行好农机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操作常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不发生农机使用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采取不定时、全覆盖等多种举措,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农机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粘贴反光贴的车辆进行现场张贴,增加夜间辨识度,消除农用车夜间出行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规范了农机服务组织安全主体职责,进一步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排查农机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审核人:胡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