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三农服务

精河县2023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

日期:2023-11-15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分享:

广大购机户、农机产销企业,各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下达精河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79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补贴资金75万元;2022年结余补贴资金0.23万元。全年实际可使用补贴资金254.23万元。

2022年超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356.076万元,涉及补贴机具150台(套),受益户118户。用2023年上级下达资金及2022年结余资金已兑付2022年超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54.038万元,补贴机具145台(台),受益户113户,上级下达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已使用99.9 %,结余0.192万元。

未兑付2022年超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02.038万元,涉及补贴机具5台(套),受益户5户。

截至2023年11月15日,精河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申请使用补贴资金1915.941万元,涉及补贴机具857台(套),受益户618户,全部未兑付。

目前按照《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补贴政策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因涉嫌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被自治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组织查处外,购机者购买符合补贴资质要求的农机产品后,按规定通过手机APP提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补贴机具审核、核验、公示,提前完成相关补贴流程,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将按照规范程序第一时间进行发放。

审核人:李全胜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