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促进网络餐饮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聘请10名网络餐饮外卖骑手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主要职责如下:
㈠协助宣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㈡反映社会各界和公众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㈢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举网络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和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并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㈣协助、配合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附件:精河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审核:巴拉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