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1大类共6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精河县阿合其农场艾比湖娟娟自选商行采购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精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审核:加尼沙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