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河县预算单位、人员及车辆基本情况
2021年度,精河县共166个一级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5023人。其中: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969人,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3908人,离退休人员2298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2291人)。公务用车总数70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4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1辆,执法执勤用车16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91辆)。
二、精河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精河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74.6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同比减少179.68万元,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采取措施,降低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县2021年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5.49万元,同比减少89.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93.88万元,同比减少65.8万元,主要是为提倡节能减排,去年同期党委政府更换一批大排量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今年此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1.62万元,同比减少24.07万元)。各部门单位要严把车辆管控关,严格遵守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和管理制度,减少使用高耗油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费149.17万元,同比减少89.8万元(国内接待费149.17万元,同比减少89.8万元)。2021年度,精河县本级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6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57辆;国内公务接待4587批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3287人次。
2021年度,精河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预算数1005.7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8%。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849.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8%;(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93.8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55.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1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6.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3%(国内接待费预算数1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3%)。
三、名词解释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审核人:肖超